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2月28日,发布2020年第13号文件,至5月31日,减按1%征收。4月30日,发布第24号文件,将13号文件中的政策延长到年底。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8日

财政部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2/t20200228_3475718.htm

税务总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5325/content.html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财政部: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5/t20200507_3509319.htm

税务总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9526/content.html

由于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不看新闻,企业经营情况不明,没有税收业务,所以从来不进入电子税局系统(电子税局系统中有以上文件的通知),不知道以上信息,特此转发。

华中农业大学智慧农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两个专业获批

教育部文件全文: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2003/t20200303_426853.html (2020-02-25)

2020年2月25日,教育部发文,华中农业大学申报的智慧农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两个专业获批。智慧农业专业属于国家首次批准设立的新专业,该专业依托植物科学技术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新时代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绿色健康等战略需求,注重农业智慧生产、作物信息学、智能装备、农业产业链经营与管理等知识能力的训练,致力培养作物学、信息技术与农业工程技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依托理学院设立,该专业适应国家光电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和对光电信息人才的需要,坚持“宽口径专才”培养思路,强调光电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突出光电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中的应用,致力于培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高素质复合型卓越工程人才。

2019年4月27日至28日,华中农业大学“智慧农业”新专业建设咨询论证会于国际学术交流中心6楼会议室举行。论证会组长由中国农业大学校长孙其信担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康绍忠,民盟中央副主席、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曹卫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吴普特、副校长冷畅俭、南京农业大学校长陈发棣、副校长董维春、山西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廖允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原常务副主任杜生明等担任论证专家。中国工程院傅廷栋院士、陈焕春院士、校长李召虎、副校长吴平等出席会议。

专家组一致认为华中农业大学设立“智慧农业”专业恰逢其时,非常必要。专家们进一步围绕专业内涵、课程体系、学科平台以及师资力量等方面各抒己见,提出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他们认为“智慧农业”专业是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专业,需要不同学科不同课程的师资力量共同支撑;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科研教学平台的建设,在不断实践中进一步优化和提高。